所以他继续说:“我一直觉得音乐是轻快的,不受束缚的,所以我没有限制身边任何一名队员的离开,他们想走就走,想留就留。但你和音乐不同,你和他们也都不同,”
沈一亭的手指微微往我身上掐,他的脉搏也许更快了。
我看着这样的他,看似平静、却又波涛汹涌的他。他闭上的眼睛都如此漂亮,划出一条细长深邃的线,嘴唇微翘,一张一合,让人想亲吻。
“我认为爱情是彼此合拍,能处就处,结束时也能洒脱。很久之前,我就没有对爱情抱有很大的期望。我想用轻松的态度面对我的感情,但是越往后,越发现这一切违背了我自由的原则。我想抓住你,想束缚你,不想你未来某一天突然离开我,但我知道爱情是两个人的事,仅仅我自己想,我也是做不到的。”
沈一亭睁开眼,“所以想暂时借助一些其他——”
未等沈一亭说完这句话或是做出任何反应,我先做了现下我最想做的事。
吻他。
[302]
我告诉沈一亭,我真的很喜欢他,也会坚定地选择他。
但其实这种话一点也不符合我的作风,因为我同他一样不相信太过长久的爱情。
可我觉得就像耳朵听不见,要去重新适应一样,捡起钢琴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尝试的过程,人总要尝试,才能不失去想要的东西。以后也不会后悔。
离开他的嘴唇时,他的眼睛里是空白、晕眩、模糊的暧昧。
过了几秒后,他的眼睛里是笑意、清澈的光、绵延的山脉。
我感觉亲吻能让两个人进行同频率的呼吸,能将两个人的心脏连接在一起。所以他笑,我也笑;他流泪,我也会流泪。
沈一亭静默着,好一会儿没有说话,眼里盛满了我。
我想他或许不像我一样那么喜欢亲亲,因为他居然开始开口嗔怪我:“为什么不让我把话讲完?”
“嗯?”我舔了舔嘴唇,“想亲就亲了呗。”
我感觉我说这话挺没羞没躁的,不过小情侣间不就该这样么,不然还谈什么恋爱。
我不知道此刻的我在沈一亭眼中是什么模样,可能像个流氓,也可能像块夹心饼干,或者流心软糖。
“行吧,你想对我做什么都可以,”话虽这样说,但沈一亭没有继续接吻的意思,而是让我,“先把手伸出来。”
“什么?”
我总是下意识执行沈一亭的指令,手掌向上摊开愣愣停在半空,直到沈一亭的手伸进裤子口袋,掏出一个银闪闪的玩意儿,我才后知后觉地想。
糟了。
可收回手已经来不及了。
沈一亭把我的手转了个方向,手背向上,看上去认真地、却又迅速地把圈圈往我食指上套。
我感觉到冰凉,可能有一点温热,还有很大的阻力。
是的。这厮套不进去,就在嘀咕:“太小了啊,你手指太胖了。”
这难道是我的错吗,还不是你尺码选的不对。我眼角抽抽,实在看不下去,“小你就换根手指套啊?”
沈一亭嘴角一勾,好似现在才恍然大悟一般往下换,跳过中指,直接怼进无名指,这回倒是刚刚好了。
“戴着玩儿吧。”他说。
我把手翻过来看了看这枚戒指,拉丝面银素圈,很简洁,很漂亮。
我又抬眼去瞧沈一亭,见他垂眸盯着我的手,过了一秒后与我对视,那双深邃的桃花眼就跟折扇缓缓展开一样,让我一瞬间看清其中的图画。
他的这种眼神让我少有地感到一点局促,以及第一次可视化地发现这段关系对我来说是什么意义。
我感觉我的手指开始发烫了。
我在脑海中探寻这二十几年来的记忆——从第一次触碰琴键,到第一次听不见声音、第一次失去妈妈,再到第一次为别人做伴奏、第一次在没戴助听器的情况下登台演出。
其实对我来说,能称得上人生中的重大改变节点,除了车祸后的那年,就是最近一年。而沈一亭恰好在此节点上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,不论是感情还是音乐方面,他把我从天上拉到地上。隔了许多许多年,我终于摸清未来想走的路。
我问他:“你的呢?”
“我的?”沈一亭的手伸进另一边口袋,把另一枚戒指取了出来。
我也没说什么,接过戒指,顺便拉过他的手,发现他之前经常戴的装饰性的骷髅戒指都不见了,这只手手指修长,干净得发亮,摸起来有茧。
捏着戒指时,我的手好像在微微发抖。我刻意去忽略这种感觉,紧接着对准他的无名指,往里一套,顺畅地抵上手指根部。
“真肉麻啊你,”我忙不迭地松开他的手,抬高下巴问他,“我们之间的关系还需要送这种东西?”
他没去端详刚戴上戒指的手,反而来端详起我的脸,很快捧上我的脸,嘴对嘴亲了一下。
软软的,麻麻的。
“想送就送了呗,”沈一亭仿着我的语气,勾起的笑容很张扬,“反正是迟早的事。”
[303]
那天在私人影院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因为困了累了,甚至连电影都没看完就走了。当然内容我压根不记得了。
回到家后,客厅的灯都灭干净了,只剩一盏廊灯。因为家里多了两个人,搞得我不自觉做贼似的摸进去,路过袁学席房间门口时往里瞥了一眼,想看看他安全到家了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