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城外虽有流民搭屋而居,但终究是在城外,这些人心慕我大商,又怎么能让他们寒心?朕必然要为他们寻得住处,扩建朝歌刻不容缓,令工部尚书万年亲自负责此事。”
万年出列领旨,稀疏的头发似乎又少了几根。
子受笑在心里,城建、拆迁,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苦活,就算给足利益,也麻烦多多,操作空间极大。
自己还能借着机会来一个史上最差城市规划,朝歌人多,天下贸易中心,车水马龙人来人往,在新的城建下,三天一小堵,十天一大堵,哪能不骂?
不患寡而患不均、抢奴隶、扩建朝歌,三步棋下来,子受觉得自己又行了。
终于在群臣的议论声中砸完了核桃,退朝。
……
“陛下怎得深夜还忙于公务?”
妲己端来招牌黑暗料理青梅乌龟汤,千年白狐修为不弱,只一天就恢复如常,足以与子受战到天昏地暗。
一条蓬松的大尾巴缠到子受的颈脖间,尾巴尖儿上的几丝柔弱毛发在鼻子前扫了扫。
子受打了个喷嚏,将妲己搂在怀中。
如今妲己不再遮掩,平日里也会将大尾巴露出来,群臣虽然颇有微词,但碍于大禹亲自背书,不好说什么。
子受心头微热,将青梅乌龟汤一饮而尽,便一手搂着妲己,一手继续伏案写字。
他也不想这么辛苦,但这是必须的。
除了早前的安排,还得另做防备。
昏庸值只要挨骂就能赚,也就是说,即使自己做的事全被反转了,只要保持人们的看法不便,控制住舆论,让人们继续骂,就依然能赚昏庸值。
以前没有办法,只能靠近卫散布谣言,但现在有了报纸。
报纸糟糕地提升了百姓识字率,却也能配合驿站让信息传播更快捷,而掌握着舆论与报纸发行量的,可是自己这个皇帝!
接下来的事不就水到渠成了吗?
早前苏护老爹干的事启发了子受,苏护老爹只是让百姓以善恶来辨识妖怪,就落得个郁郁而终,如果自己再上一层呢?
直接让人与妖谈恋爱!
大禹和女娇谈恋爱都得掖着藏着,直到现在都有许多人不知道女娇是狐狸精,之前阐教更是将妲己的狐狸精身份当做了杀招,让民间认为宫中有妖,进而对大商产生不信任。
看着朝臣的反应就知道,哪怕有大禹背书,他们对妲己的真实身份也极为忌惮,何况普通人?
子受觉得,妲己在民间的声望恐怕已经跌落谷底了,自己正好趁此良机,站定立场。
“人是人他妈生的,妖是妖他妈生的。”
子受很认真的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。
再加点荒唐点的东西也不错,昏君自然得怎么荒唐怎么来。
子受仔细回忆,又在稿纸上列下了几个字“洞玄子三十六”,“江户四十八”,并正式署名。
当一个皇帝不好好上朝,窝在后宫里写些人妖相恋的小刘备,甚至毫无遮掩直接刊印发行,很难不被当成昏君。
第371章 始皇帝?始黄帝?
子受开始填充内容。
“二八佳人体似酥……”
刚落笔,子受就觉得不行。
太高雅文艺了。
子受摸不准这个时候人们对小刘备的容忍程度。
古代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文学尺度非常开放,东汉文学家张衡曾写过《同声歌》,以女性第一人称描写男女在新婚之夜的心情,不仅风靡一时,后世对此诗的评价也很高,认为它“丽而不淫”、“寄兴高远”、“以喻臣子之事君也”。
那本更著名的就更不说什么了。
子受觉得,如果自己写得太艺术,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一种非常高雅的行为,哪怕没有内涵,也能被脑补出什么不得了的东西,引来人们竞相模仿,就连里面404的部分,可能也会被解释成为艺术需要。
综合以前的事来看,很大可能会这样完犊子。
子受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化水平,估计也写不出来大雅之作,索性一点文雅都不要,莽足了劲往俗里写,决不能故事里带俗,必须俗里带故事。
子受换了张纸,重新写:“阿宾的……并不理想……”
他并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短小,一口气连着写了三个故事。
虽说是俗中带故事,但这故事也经过精心设计,毕竟得靠故事来传播。
低俗之语再好,也不可能有多少人厚着脸皮公开谈论,那些似是而非引人无限遐想的部分,才是加快传播速度的至宝。
不过子受也知道,故事写得太好容易受人推崇,所以只写个开头,稍加描绘,再加上大篇幅的低俗之语后,直接烂尾。
一直这么写了三天,子受让尤浑带着初稿去朝歌贵族开设的书坊售卖。
宫里就有专门刊印书册的书坊,但目前还不能让大臣们知道,最多只能借着工坊印刷,决不能通过朝廷的渠道售卖。
不然就以朝中文武的性子,必然第一时间封杀,毕竟这事简直荒唐地没边了。
到时候无法传播出去,朝臣又出于朝廷威信考虑,对这件事情加以掩盖,白忙活一场。
反之,如果先以他人的身份借助贵族书坊刊印,等传播有一定规模之后,再曝出幕后主笔是当今纣王,影响力可以预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