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利落地把面前的炭火重新升起来,在吊着的小锅里倒了一些矿泉水,准备烧热喝。
孟此霄的目光落在他身上,看着对方流畅熟练的动作。
在他空白的那些年里,程蔚朝好像真的从一个刚成年的小孩成长为了可以照顾人的模样。
直到程蔚朝也拖了一张椅子坐在他旁边,孟此霄才缓缓开口道:“我记得你以前很臭美。”
程蔚朝眉眼轻动:“这是在说我现在不注意形象?”
孟此霄手空着有些无聊,就拿过长棍有一搭没一搭的戳着炭火。
“倒也没有,你现在也挺臭美的,但不一样。”
以前程蔚朝,就算是穿着最简单的衣服,也会在一些小配饰上花费心思。
甚至是打球,也要好好挑挑护腕和发带的那种。
全方位地诠释“屁事精”三个字。
但程蔚朝向来是个很有品味的人,在那个时候,他身上的审美天赋就已经初现端倪。
并不会浑身叮叮当当显得过于夸张或俗气,而是恰好,符合他的气质,或青春或高级。
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堆金积玉环境里的小少爷,很讲究。
现在的程蔚朝,仍有这些特质。
但是他可以满身精致优雅的游走于繁华之中,坦然地站在聚光灯下,万众瞩目。
也能像此刻一样,浑身素净,发丝凌乱地被随意向后捋着。
虽然骨子里的那股矜贵气质不变,但整个人看起来随性了很多。
其他人仍总是调侃地叫他祖宗、大少爷,但那大多都是基于他们对他前18年的固定印象。
细究下来,其实已经不一样了。
又或者说,他在孟此霄面前的模样不一样了。
面前的水已经开始鼓泡泡,程蔚朝倒了一杯放在孟此霄的掌心。
孟此霄的声音也同时响起:“我有些好奇你过去的五年。”
程蔚朝似是在回想,然后缓缓开口道:
“也没什么,就是很喜欢往外跑,会去一些比较原始的地方,丛林、冰川、原野之类的。”
孟此霄点点头,在那样的地方,确实很难去精致地拾掇自己,长久下来更随性些也正常。
“还去过什么地方吗?”
程蔚朝眸子缓缓垂下:“挺多的,毕竟旅游嘛。”他似乎不太想多说,接着就反问道,“你呢?没四处走走吗?”
孟此霄低声道:“我挺忙的,去的地方比较有限,大多是为了工作。”
一时间,两人都安静了下来,过了好一会儿,程蔚朝才再次开口:
“你看那湖半天了,喜欢?”
“嗯。”孟此霄应了声,“和水有关的我都很喜欢。”
“是喜欢游泳吗?”
孟此霄摇摇头:“会游泳,但算不上喜欢。”
“那为什么会喜欢水?”
“我出生在一个特别偏远的小山村,偏到或许导航都很难找到,被层层高山围困,那里贫穷、落后,以种地劳作为生。”
听到这里,程蔚朝整个人仿佛被击中了一下,凑近了些,贴着他,小心翼翼开口道:
“其实你之前说在孤儿院生活过,我有想过,你是不是走丢了。”
或者说,这是他所希望的,因为这就证明对方还有机会能拥有家人。
似乎不想气氛太严肃,他开玩笑道:“你们那里居然能有你这样的人物?”
容貌和气质实在是过于出挑了。
孟此霄没忍住笑了:“你真的想多了。”
他继续开口:“我知道我生于哪里,长于何处,家人有谁。”
尽管那是他拼了命都想逃离的地方,但客观上,那里可以称作他的家乡。
孟此霄伸手扯了扯程蔚朝的脸颊:
“你是不是太刻板印象了?说实话,我们那个村子里长得好看的人挺多的,之所以看不出来,纯粹是劳作要风吹日晒,人被蹉跎了。”
“好吧好吧。”程蔚朝伸手揉揉脸,“所以为什么喜欢水?”
“因为,那里所有的颜色都是灰色的,那种晒干的泥土色。”孟此霄说得很慢,似乎在想每一个微小的细节,“但有一湾湍急的河流,是绿色。”
带着生机奔腾,热烈又自由。
“而且……”说到这里,他垂下眸子,没有再继续说下去,“总之,很好。”
“我有听到你说‘而且’!而且什么啊?!”
孟此霄挑了一下眉:“不说了,你会哭。”
程蔚朝更好奇了:“我为什么会哭?你不能这样!”他突然又想起了昨晚对方说的半截话,“你昨晚睡前还要我调整作息,说了‘我们’,然后也停了!”
孟此霄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水:“我记不起来了。”
程蔚朝眼巴巴看着他,拉着他的胳膊:“你说你说你说!”他低眉顺眼道,“我刚成年就和你分开,现在我就只是想知道一个小小问题的答案……”
孟此霄:“……”他深呼吸了一口气,“易金川又教了你一些什么东西?”
程蔚朝有些意外:“确实是他教的,要我学会服软。”
其实原话他没脸说,觉得怪丢人的。
易金川说,我国自古以来的一些传统和观念都已经形成了潜意识。
比如,对于年纪更小的,只要乖一点,弱势一点,大多都会滋生一些照顾庇护的心理,所以让他不要总是梗着脖子和人对着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