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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8章
    再说了,任何人突然收到这么多礼物,都会很开心的,李锦绣也不能免俗,还特意挑了一些金灿灿的首饰,还有华丽的珠宝戴在身上。若是穿这么一身,再度踏上仙山,会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。
    再说了,人靠衣装马靠鞍,自己如今既然当了师尊的炉鼎,就得尽职尽责才行,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才好勾引着师尊与他交|欢。
    早死早超生,打铁要趁热。
    趁着如今还未被人发现端倪,李锦绣打算一鼓作气,把师尊的寒症解了。
    俗话说得好,只要功夫深,铁杵磨成针,心诚则灵,水滴石穿。只要他坚持不懈,夜以继日努力辛劳付出,想来不久的将来,困扰师尊多年的寒症,就能彻底摆脱了。
    光是想想,李锦绣就觉得很开心,眼眶都微微有点热。
    不过很快李锦绣又想到什么,下意识问:“师尊会不会觉得这样很俗气?”
    “怎么会?”
    士为知己者死,女为悦己者容。徒儿愿意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,江寒溯高兴还来不及呢。
    “真的?”李锦绣两手交叠,问这话时显得有些拘谨。
    江寒溯点点头,轻轻转动着手里的茶杯,清亮目光落至李锦绣身上时,完全就是一副打量着自己精心雕刻出的传世之宝神情,眼底甚至还透出几分骄傲。
    实际上也是如此,他就是很骄傲,自己亲手把当年那个脏兮兮的,面黄肌瘦,一身破衣烂布,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小乞丐,打磨成了一块华光珠玉。
    哪怕这块宝玉曾经自甘堕落,误入歧途,再度跌落尘埃之中,把自己弄得满身狼藉,受人耻笑,江寒溯也不会弃之不顾。
    洗一洗,重新抛光打磨一番,依旧还是美玉。
    只要他肯重新回到师尊身边,师尊依旧将他捧在掌心。若是不肯,囚笼早就准备好了。
    李锦绣有点开心,觉得像师尊这种视金钱如粪土一般高洁的修士,居然不厌恶自己穿金戴银,珠光宝气,定然待他有几分真心喜欢。
    可他还没高兴太久,又突然敛眸,紧紧抿了一下嘴唇。
    脑子里忽然就浮现出一段生前的记忆。
    那是在他小时候,一个人孤零零在外流浪,经常风餐露宿,食不果腹。天一冷就更难熬了。
    他没有像样的衣服,也没有像样的家和食物,寒冬腊月的,就钻进农户家堆门口的草垛子里取暖,被当地的孩子发现了,排成排对着他砸雪球,还放狗咬他。
    有一回还把他咬流血了,小腿肚直接被锋利的狗牙咬穿了,特别疼。
    后来拜师学艺,住在了仙山上,有了稳定的住所,也有了像样的衣服和热乎的饭菜,还是改不了怕狗的习惯。
    那时,燕师兄很讨厌他,总是嘲笑他,说他胆子那么小,还修什么道?不如趁早带着死瘸子滚下仙山。
    为了不被燕师兄嘲笑,李锦绣就下定决心要克服恐惧,而克服恐惧最好的方法,就是直面恐惧。
    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容成宣,一开始容成宣很担心他,不让他这么勉强自己,可是没几天,上山就突然多出了一只奶胖奶胖的小狗儿,才刚满月,走路都不稳。
    李锦绣一开始有点怕,后来跟小奶狗同吃同睡久了,慢慢就不怕了。
    把小狗崽子当儿子养。
    还给狗儿子起了个响当当的名字,叫富贵儿,姓容,因为是容成宣送的,狗儿子当然得跟师兄姓。
    容成宣当时会错了意,就问他,是不是希望山上所有人都能容得下富贵儿,才这么叫的。
    李锦绣还诧异地反问他,难道听不出狗儿子随他姓了吗。
    容成宣当时神情很惊诧,沉默了半晌儿之后,才说:“锦绣,我不姓容,我姓容成,这是个复姓。”
    如今回想起来,自己小时候真够蠢的,跟容成宣认识那么久了,还拜过天地结为了异姓兄弟,竟然连他姓什么都弄错了。
    算算时间的话,富贵儿若是还活着,也已经是条老狗了。
    真是岁月催狗老啊。
    仙舟不是在水里游的,而是在天上飞的。
    回山路途遥远,一路上总会挑几处合适的地点停一停。
    说是采买新鲜食物,实则就是给底下的弟子们时间下去放风的。
    李锦绣一路上一直跟在师尊身边,同吃同住同睡,形影不离,自然也少不了和师尊双修。
    他这个人天性散漫爱自由,做任何事都三分钟热度,但唯独在替师尊解寒症上,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夫。
    暗地里给自己制订了个计划表,每天双修的次数,姿势,还有时长,都给自己安排得明明白白。
    俗话说得好,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,做一行就得爱一行,李锦绣如今做了师尊的炉鼎,自然也要矜矜业业履行职责,知道自己从前就是个光说不练的假把式,对那方面的知识很匮乏,就得多学多看。
    之前大师兄送他的话本,他早看完了,他看书快,一目十行还过目不忘。看完之后本来想找大师兄吐槽的,那哪里是话本啊,分明就是小|黄|书!
    而且里面根本没有女人,全部都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恨纠葛!
    全是断袖!
    大师兄一定是被卖话本的人给骗了,居然买了这种杂书,幸好是拿给李锦绣看了,万一要是拿给别人看了,岂不是要误会大师兄品行不端,有辱斯文什么的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