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阳公主本身也很迷茫:“我未来会喜欢上一个和尚?”虽然高阳公主对房遗爱可有可无,但是自认为自己也不会和和尚有私情啊?
天幕之下,还在整理《资治通鉴》的司马光笔触不停,毫不受触动地写着“太宗怒,腰斩辩机,杀奴婢十余人……”
伍爱华这时候在高高在上的天幕上说着:“凌迟这个刑罚只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,还有很多其他跌破眼球让人不适的刑罚,比如让我完全不能理解的剥皮。”
“剥皮这个刑罚算是由朱元璋带火的?据说他最喜欢给人剥皮充草,特别是贪污受贿犯罪,出于小农阶级的正义感,朱元璋那是宁可错杀,绝不放过,贪污的钱只要达到标准,那就是剥皮预定,算是不忘自己当初起义的初心了。”
“我时常怀疑朱元璋虽然恨蒙古人,但是更恨蒙古的汉人官员,因为蒙古人管理是非常粗放的,他们不做人,是明面上不做人,但是当时的汉人官员是帮着蒙古人盘剥百姓,甚至汉人官员从百姓身上收了十两,可能只孝敬了不太聪明的蒙古人三两,其他的都收到自己的腰包里了。”
“也是因为这么严重的盘剥,才导致朱元璋一家饿死地七七八八,父母死时连一块下葬的地都没有,所以朱元璋恨贪污受贿的官员,是非常有理由的。”
朱元璋听着伍爱华的话,连连点头:“咱最恨那些见钱眼开上下其手的人!”
元朝的蒙古人则是反应过来:“等等!这些汉人居然昧下了大头?!”
两晋的王谢世家子弟则是皱眉:“这朱元璋家中连安葬的地都没有,也成了皇帝?后世是如何礼崩乐坏?”
“看他名字三个字,就知道不是氏族出身了。”有子弟嘲讽道。
在魏晋这年代,世家哪里会起三个字的名字?
伍爱华还在说着:“说起来满清十大酷刑之一,就是在头顶划十字,然后灌水银,水银顺着皮肤让人皮肉分离,活生生痛死,也不知道朱元璋剥皮用的是不是这种手法,不能多说了,多说博主都要受不了了,这些就是反人类的行为!”
伍爱华说到这里,突然看到一个弹幕【我们不是说典妾嘛?】
伍爱华顿时反应过来:自己又偏题了啊!!!
第19章
偏题了的伍爱华尴尬地咧咧嘴,开始给自己圆场:“这些刑罚实在是太残暴了,为了大家的心理健康,我在这里也不再多说,让我们回归之前的话题,女性地位的下降和臣子地位的下降都是缓慢发生的,主要是因为封建集权。”
“很多观众应该都听说过,女性不是一种性别,而是一种处境。”伍爱华说的时候,闭了一下眼睛:“对于封建时期的臣子而言,他们面对君王,处境就犹如女性面对丈夫,而这种处境是一层一层压下来的。”
“唐朝科举制度还没有那么健全的时候,很多士子都会提前给达官显贵和文坛名人投卷,”伍爱华不由说道:“当时很有名的一首闺怨诗就是投卷诗,《近试上张水部》,妆罢低声问夫婿,画眉深浅入时无。”
“文人臣子非常喜欢通过闺怨诗将自己类比成女子,而君王上官类比成丈夫,就是因为女性这一种处境和他们在低位时非常相似。”
伍爱华在这个话题上又发散了一会儿,认为自己确实不能这样下去了,再继续发散下去,今天都说不完典妾和这期视频的重点!
所以伍爱华赶紧圆回来:“这也是我们读马克思主义哲学时经常看到的一句话: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。”
“那么宋朝是出于怎样的经济基础,才让未婚女子都敢去当典妾,而不怕自己被乡邻唾弃甚至浸猪笼呢?”伍爱华此时终于松了口气:圆回来了!
圆回来了的伍爱华此时继续说道:“这就要提到宋朝发达的商业环境了。”
“宋朝商品经济繁荣,典型就是宋朝取消了唐朝的坊市制度,有很多通宵营业的瓦子酒楼,在这种情况下,民事关系的复杂程度超过了原先法律能够规制的范围,所以很多新的法律就应时而生,宋朝也颁布了我国历史上最多的关于民事关系的单行法。”
“这些单行法包括了非常多的方面。”伍爱华拿出来还没给学生讲的大纲,说道:“类似物权法、合同法、婚姻和继承法、不动产权制度、税收制度、市场监管制度,都在宋朝产生雏形或者发展壮大。”
“比如物权法,宋朝对所有权进行了确认和保护,包括动产和不动产,当时的不动产包括田地宅院,和现代的差距并不大,动产除了我们常见的物品、金钱之外,还包括了奴婢。”伍爱华解释道:“而典当,就是基于物权的一种模式,现代法律将其称之为所有权上的他物权。”
“因为奴婢是动产的一种,所以可想而知,奴婢也是可以典当的,”伍爱华摇摇头,叹气道:“有句话说,妾通买卖,就是说作为主人对妾具有物权上的所有权。”
“而典妾和典妻,就是因为将女性作为一个物品,所以在经济流通的情况下,将物品质押出去。这种质押自然是需要合约的,而宋朝时期完善的契约制度也给人提供了基础。”
“很多人都奇怪,明明朝廷三令五申禁止典妻,为什么还有人敢违法呢?”
“这是因为封建社会的异化,所以他们不承认人的人格权和生命权,却承认人的物权和作为商品的经济价值,”伍爱华忍不住说道:“奴隶制在周朝灭亡就应该被封建制度取代了,但是奴隶却一直存在,甚至因为所谓的‘教化’,将奴隶的范围一再扩大。”